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权的实现
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清偿顺序如下:
(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主债权的利息;
(3)主债权。
3.同一财产上多个抵押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4.抵押权顺位VS债权的到期时间
(1)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2)顺序在先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实现后的剩余价款应予提存,留待清偿顺序在后的抵押担保债权。
浮动抵押
1.什么是浮动抵押?
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2.登记对抗
(1)设定浮动抵押,抵押权人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浮动抵押即使已经办理登记,在抵押财产确定前,仍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2019年综合题、2012年简答题)
3.抵押财产的确定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最高额抵押
1.抵押权人的债权在下列情况下确定: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2.最高额抵押的实现
(1)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2)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为限对抵押物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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